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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認定下列服務為治療疾病或受傷所必要的。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通過基於證據的流程做出。以下為每個全國承保範圍裁定簡述。以下程序或有資格或限制規定。

 

欲詳細了解每個全國承保範圍裁定(包括限制和資格),點擊其後連結,或聯絡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會員服務部,電話:1-877-273-IEHP (4347),服務時間:每天上午 8 點至晚上 8 點(太平洋標準時間),包括節假日。聽障專線:1-800-718-IEHP (4347)

1.B 型肝炎病毒感染篩檢

(生效日期:2016 年 9 月 28 日) 
(實施日期:2017 年 10 月 2 日 – 設計和編碼;2018 年 1 月 1 日 – 檢測和實施)

根據美國預防服務工作組 (USPSTF) 的建議,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發布了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將承保範圍擴大到包括 B 型肝炎病毒感染篩檢。這種篩檢與二次篩檢過去僅適用於孕婦。 

B 型肝炎病毒通過體液傳播,會攻擊肝臟,導致發炎。感染者可能會出現噁心、食慾不振、疲勞、發燒與腹痛等症狀,也可能沒有症狀。而急性感染可能發展,並導致威脅生命的併發症。

美國預防服務工作組發現,B 型肝炎病毒篩檢可提前預防,有助於降低染病和傳播,並可通過治療改善感染者的中間結局。

什麼有承保?

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起,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將 B 型肝炎病毒感染篩檢納入承保範圍。

 

何人可得承保?

符合下列兩項標準之一的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受保人:

  • 認定屬於感染高危者;或
  • 孕婦。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 B 型肝炎病毒篩檢。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2.腰椎管狹窄症 (LSS) 用影像引導經皮穿刺脊椎減壓術 (PILD)

(生效日期:2016 年 12 月 7 日) 
(實施日期:2017 年 6 月 27 日)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擴大了腰椎管狹窄症 (LSS) 用影像引導經皮穿刺脊椎減壓術 (PILD) 的全國承保範圍裁定適用範圍,現承保參加經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所批准前瞻性縱向研究的受益人。腰椎管狹窄症 (LSS) 用影像引導經皮穿刺脊椎減壓術 (PILD) 過去僅適用參加經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所批准前瞻性、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的受益人,且需使用於依實證發展承保 (CED) 範式,如今則隨機對照臨床試驗和縱向研究都承保。

腰椎管狹窄症 (LSS) 是指背部下方椎孔狹窄症狀。影像引導經皮穿刺脊椎減壓術 (PILD) 是通過間接影像引導進行腰椎後路減壓手術,而不對手術區域進行任何直接目視檢查。該手術會切除部份椎弓以縮減黃韌帶,從而擴大受影響部位的椎管。

什麼有承保?
自 2016 年 12 月 7 日起,如果受益人參加批准的臨床試驗且罹患腰椎管狹窄症 (LSS),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會根據依實證發展承保 (CED) 承保影像引導經皮穿刺脊椎減壓術 (PILD) 費用。

 

何人可得承保?
罹患腰椎管狹窄症 (LSS) 且參加批准臨床試驗的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受保人。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腰椎管狹窄症 (LSS) 用影像引導經皮穿刺脊椎減壓術 (PILD) 篩檢。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3.無導線心臟節律器

(生效日期:2017 年 1 月 18 日 
(實施日期:2017 年 8 月 29 日 – 用於 醫療保險管理承包商 (MAC)當地編輯; 2018 年 1 月 2 日 – MCS 共享編輯)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已發布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現擴大到包括無導線心臟節律器,但是,手術需在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依實證發展承保 (CED) 研究中執行。 

無導線心臟節律器通過導管送至心臟,功能與其他經靜脈植入單腔心臟節律器類似。無導線心臟節律器無須使用傳統節律裝置所不可或缺的儀器袋及植入導線。去除這些裝置可消除傳統節律器可能發生的重大併發症,同時還可提供類似功能。無導線心臟節律器通過導管送至心臟,功能與其他經靜脈植入單腔心臟節律器類似。2017 年 1 月 18 日之前,對此並無任何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什麼有承保?
自 2017 年 1 月 18 日起,如在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依實證發展承保 (CED) 研究中做手術,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將根據依實證發展承保 (CED) 規定承保無導線心臟節律器。

何人可得承保?
需要心臟節律器且參加批准臨床試驗的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受保人。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無導線心臟節律器。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4.高壓氧 (HBO) 治療(C 節,氧氣局部施用)

(生效日期:2017 年 4 月 3 日) 
(實施日期:2017 年 12 月 18 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修改了第 1 章第 20.29 節第 C 小節的氧氣局部施用,刪除了該療法除外規定。更新後承保範圍裁定允許當地承包商在治療慢性傷口時局部施用氧氣。    

什麼有承保?
局部施用氧氣治療慢性傷口。

何人可得承保?
確認適用承保範圍裁定的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受保人。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氧氣局部施用。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5.症狀性周邊動脈疾病 (PAD) 監督式運動治療 (SET)

(生效日期:2017 年 5 月 25 日)
(實施日期:2018 年 7 月 2 日)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於第 1 章增列了第 20.35 節,題為「症狀性周邊動脈疾病監督式運動治療」。現有結論是,優質研究的結果顯示,監督式運動治療比其他更具侵入性的治療方案更有效,且罹患間歇性跛行(一種周邊動脈疾病常見症狀)的受益人可因此獲得初步治療。

 

什麼有承保?

合格受益人有權去看周邊動脈疾病主治醫師得到轉診,之後可在 12 週內接受 36 次治療。 

監督式運動治療計劃必須:

  • 有 30-60 分鐘療程,包括周邊動脈疾病治療性運動訓練計劃;
  • 可在醫院門診或醫師診所進行;
  • 由合格周邊動脈疾病運動治療受訓輔助人員進行,以益處高於傷害;而且
  • 有醫師直接監督。

何人可得承保?

確診症狀性周邊動脈疾病且可從此等治療受益的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受保人。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症狀性周邊動脈疾病 (PAD) 病患監督式運動治療 (SET)。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6.核磁共振成像 (MRI)

(生效日期:2017 年 4 月 10 日)
(實施日期:2018 年 12 月 10 日)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在《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 章第 4 部分增列了第 220.2 節,題為「核磁共振成像 (MRI)」。依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核磁共振成像 (MRI) 環境標示規定,在特定情況下,受益人將得到核磁共振成像 (MRI) 承保。

 

什麼有承保?

自 2018 年 4 月 10 日起,如果依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核磁共振成像 (MRI) 環境標示規定使用,受益人將可得到核磁共振成像 (MRI) 承保。

若不依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核磁共振成像 (MRI) 環境標示規定使用,則僅在特定情況下可得承保,包括:

  • 在正常操作模式下,核磁共振成像 (MRI) 的磁場強度達到 1.5 特士拉
  • 植入式節律器 (PM)、植入式去顫器 (ICD)、心臟再同步化治療節律器 (CRT-P) 以及心臟再同步化治療去顫器 (CRT-D) 系統,必須沒有任何破裂、心外膜或棄置的導線
  • 相關機構已採用特定核對清單

何人可得承保?

安裝植入式節律器 (PM)、植入式复律去顫器 (ICD)、心臟再同步化治療節律器 (CRT-P) 以及心臟再同步化治療去顫器 (CRT-D) 的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受保人。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核磁共振成像 (MRI) 承保。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7.植入式心臟去顫器 (ICD)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實施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什麼有承保?

植入式去顫器 (ICD) 是用於診治危及生命的心室頻脈 (VT) 電子裝置,經實驗已證明可改善特定病患的存活率並降低心源性死亡率。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會承保 2018 年 2 月 15 日之後的索償。

何人可得承保?

裁定符合承保條件的受益人。下列適應症的植入式去顫器 (ICD) 有承保:

  • 因心室顫動 (VF) 而有過持續心室頻脈 (VT) 或心跳停止,且有:
    • 心室頻脈 (VT) 發作(自發性或由電生理學 (EP) 研究誘發的,與心肌梗塞 (MI)(心臟病發作)無關,且非由短期或可逆原因引起。
    • 因心室顫動 (VF) 而非短期或可逆原因導致的心跳停止。
  • 先前心肌梗塞 (MI) 和量得左心室射出分率 (LVEF) 小於或等於 0.03,且不符合以下承保適應症。
  • 有過嚴重缺血性擴張型心肌病,但未因持續心室顫動 (VF) 或因心室顫動 (VF) 而心跳停止,有紐約心臟協會 (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NYHA) II 類或 III 類心臟衰竭症狀,且左心室射出分率 (LVEF) 小於或等於 35,且不符合以下承保適應症。
  • 因心室頻脈 (VT) 或持續心室頻脈 (VT) 而有過嚴重非缺血性擴張型心肌病,且有紐約心臟協會 II 類或 III 類心臟衰竭病,左心室射出分率 (LVEF) 小於或等於 35%,並持續接受最佳藥物治療至少三 (3) 個月。病患不得滿足該適應症的以下適應症。 
  • 有記錄的家族(家族史)或遺傳疾病,且有可能危及生命的心律不整,惟不限於長 QT 症候群或肥厚性心肌症(心肌增厚)。
  • 既有植入式去顫器 (ICD) 因電池壽命、選擇性替換指標 (ERI) 或故障而須更換

列點 2 至 5 所指病患必須在根據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進行初次植入之前有過正式的共同決定會面。

何人不得承保?

下列適應症的植入式去顫器 (ICD) 沒有承保:

  • 符合列點 2 至 4 適應症的病患不得有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所列任何導致治療不予承保的適應症。

有關詳細承保標準,請查閱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手冊第 20.4 節。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 植入式去顫器 (ICD) 承保範圍。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8.罹患種系(先天性)癌症的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受保人的次世代定序 (NGS)

(生效日期:2020 年 1 月 27 日) 
(實施日期:2020 年 11 月 13 日)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 章第 2 部分第 90.2 節,將符合特定要求的種系(先天性)癌症之次世代定序 (NGS) 檢測納入承保範圍,並更新了體細胞(後天性)癌症的承保標準。

 

什麼可得承保?

自 2020 年 1 月 27 日起,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認定診斷性實驗室檢測次世代定序 (NGS) 屬合理且必要的,並適用罹患種系(先天性)癌症的病患,只要係依據主治醫師要求、符合特定要求且於《美國臨床實驗室改善修正法》(CLIA) 認證的實驗室進行。

 

何人可得承保?

罹患種系(先天性)癌症或體細胞(後天性)癌症的受益人,但檢測須依據主治醫師要求,符合下列所有要求,並在《美國臨床實驗室改善修正法》CLIA) 認證的實驗室進行:

體細胞(後天性)癌症:

  • 下列受益人:
    • 復發性、難治性、轉移性或第 III 期或第 IV 期末期癌症;而且
    • 先前未對相同癌症基因內容用過與次世代定序 (NGS) 相同的檢測方法接受檢測;而且
    • 決定尋求進一步癌症治療,例如,治療性化療。
  • 採用次世代定序 (NGS) 的診斷性化驗須有: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或許可作為輔助體外診斷;而且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或許可可作為病患癌症的指標;而且
    • 採用載明治療方案的報告範本,將結果交給主治醫師以供病患管理。

種系(先天性)癌症

  • 下列受益人:
    • 卵巢癌或乳癌;而且
    • 種系(先天性)癌症臨床適應症,顯示有遺傳性乳癌或卵巢癌;
    • 有種系(先天性)乳癌或卵巢癌的風險;而且
    • 先前未對相同癌症基因內容用過與次世代定序 (NGS) 相同的檢測方法接受檢測。
  • 採用次世代定序 (NGS) 的診斷性化驗須有: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或許可;而且
    • 採用載明治療方案的報告範本,將結果交給主治醫師以供病患管理。

如果符合其他特定條件,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管理承包商 (MAC) 可將次世代定序 (NGS) 裁定為診斷性檢查承保。

 

點擊此處了解次世代定序承保相關資訊。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9.經皮氣球血管擴張術 (PTA)

(生效日期:2019 年 2 月 19 日 
(實施日期:2019 年 2 月 19 日)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 章第 1 部分第 20.7 節,提供了更多經皮氣球血管擴張術 (PTA) 相關資訊。 

什麼有承保?

在下列情況下,經皮氣球血管擴張術 (PTA) 可承保,以改善病變血管段的血流狀況,並擴張周邊、腎臟和冠狀動脈受損部分。 

何人可得承保?

下列情況的經皮氣球血管擴張術 (PTA) 可承保: 
1.治療動脈粥狀硬化阻塞性病變 
2.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的頸動脈支架置入術同時進行 – 批准的 B 類試驗用醫療器材豁免 (IDE) 臨床試驗 
3.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的後批准研究頸動脈支架置入術同時進行 
4.與高危頸動脈內膜切除術 (CEA) 病患的頸動脈支架置入術同時進行
5.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的 B 類試驗用醫療器材豁免 (IDE) 臨床試驗中顱內支架置入術同時進行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經皮氣球血管擴張術 (PTA) 承保範圍。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10.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 (TAVR)

(生效日期:2019 年 6 月 21 日)
(實施日期:2020 年 6 月 12 日)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 章第 20.32 節。如果符合特定要求,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會承保依據依實證發展給付 (CED) 進行的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 (TAVR)。

 

什麼有承保?

自 2019 年 6 月 21 日起,對於依實證發展承保 (CED) 進行的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 (TAVR)手術,除符合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手冊規定的承保標準外,若與治療症狀性主動脈瓣狹窄有關,符合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之適應症規定,而且使用批准裝置,或符合臨床試驗條件,則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將會承保。

 

何人可得承保?

如果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 (TAVR) 用於治療症狀性主動脈瓣狹窄,符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的適應症規定,而且符合下列條件,此服務將可承保:

  • 相關手術與植入系統已獲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上市前批准 (PMA),得用於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之適應症
  • 病患由心臟團隊負責照護,包括心臟外科醫師、介入性心臟醫師及多位提供者、護士與研究人員
  • 心臟團隊的介入性心臟醫師和心臟外科醫師必須共同參與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 (TAVR) 的相關方面
  • 進行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 (TAVR) 的醫院必須符合多項資格並實施計劃
  • 登記處須收集必要資料並備妥書面分析計劃,以因應各種問題。

若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 (TAVR) 未明文列示為獲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之適應症,但在臨床研究中進行並符合下列條件,則此服務可承保:

  • 心臟團隊的介入性心臟醫師與心臟外科醫師必須共同參與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 (TAVR) 的相關方面
  • 臨床研究必須嚴格評估各病患在經導管主動脈瓣置換術 (TAVR) 前後的生活品質至少一年時間,同時必須負責處理其他各項問題
  • 臨床研究必須遵守所有科學誠信準則,以及與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群體相關規定。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次世代定序 (NGS) 承保。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11.動態血壓監測 (ABPM)

(生效日期:2019 年 7 月 2 日)
(實施日期:2020 年 6 月 16 日)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 章第 20.19 節。如果符合特定要求,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會承保動態血壓監測 (ABPM) 費用。

 

什麼有承保?

自 2019 年 7 月 2 日起,若受益人疑似罹患白袍高血壓或隱性高血壓,除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手冊承保標準外,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會承保動態血壓監測費用。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何人可得承保?

如果動態血壓監測用於疑似罹患白袍高血壓或隱性高血壓時診斷高血壓,且符合下列條件,則服務可承保:

動態血壓監測裝置必須:

  • 能夠生成 24 小時標準化血壓量測圖,包括日間、夜間及正常血壓區塊;
  • 向病患提供口頭與書面指示,並在醫師診所進行測試;而且
  • 由主治醫師或非主治醫事人員解讀相關結果。

其他動態血壓監測適應症承保由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管理承包商全權決定。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動態血壓監測承保。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12.慢性下背痛針灸 (cLBP)

(生效日期:2020 年 1 月 21 日)
(實施日期:2020 年 10 月 5 日)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 章第 30.3.3 節。如果符合特定要求,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會承保慢性下背痛針灸 (cLBP) 費用。

 

什麼有承保?

自 2020 年 1 月 21 日起,除 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手冊所列承保標準外,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會承保 90 天內最多 12 次慢性下背痛針灸 (cLBP) 費用,對於接受治療而背痛有所改善的受益人,會承保額外 8 次療程的費用。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何人可得承保?

僅在符合下列條件時,確診慢性下背痛受益人的這項服務可承保:

  • 就此決定而言,慢性下背痛針灸 (cLBP) 是指:
    • 持續 12 週或更長時間;
    • 非特異性,亦即無可識別的背痛原因,即與新陳代謝、炎症、感染等疾病無關;
    • 與手術無關;而且
    • 與懷孕無關。
  • 可為症狀有所改善的病患承保額外 8 次療程。
  • 每年針灸治療次數不得超過 20 次。
  • 若病患疼痛狀況沒有改善或加重,則應停止治療。

就慢性下背痛針灸 (cLBP) 以外任何病症進行的所有種類針灸(包括乾針療法),皆不在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承保範圍內。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慢性下背痛針灸承保。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13.迷走神經刺激術 (VNS)

(生效日期:2020 年 2 月 15 日)
(實施日期:2020 年 7 月 22 日)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 章第 160.18 節。如果符合特定要求,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會承保抗憂鬱症的迷走神經刺激術 (VNS) 治療費用。

 

什麼有承保?

自 2020 年 2 月 15 日起,除《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所列承保標準外,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會承保迷走神經刺激術 (VNS) 器材治療費用,但需用於依實證發展給付 (CED) 承保的抗憂鬱症治療,並在參與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臨床試驗。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何人可得承保?

受益人在參與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臨床試驗、使用迷走神經刺激術 (VNS) 器材進行抗憂鬱症治療,並符合下列要求:

  • 相關治療通過依實證發展給付 (CED) 作為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臨床試驗的一部分提供。請查閱《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60.18 節了解詳細臨床試驗標準。
  • 相關臨床試驗必須回答《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60.18 節列出的有研究問題,以了解與對照組相比,接受迷走神經刺激術 (VNS) 治療的病患在進行抗憂鬱症療法後健康是否有所改善。

病患標準:   

  • 須用下列標準確認可接受抗憂鬱症療法的受益人:
    • 受益人罹患重度憂鬱症的時間必須至少 2 年,或至少曾 4 次發病,包括最近一次。
    • 病患的憂鬱症必須至少有過 4 次治療失敗,並符合為本目的所設計工具所衡量的足夠藥物劑量和持續時間。
    • 在植入迷走神經刺激術 (VNS) 器材前 45 日內,病患經歷重度憂鬱症發作,由兩次看診和推薦的憂鬱程度評估工具量測。
  • 在植入器材之前,病患必須穩定用藥至少 4 週。
  • 若病患同時罹患躁鬱症,則須細述相關病況。
  • 病患不得:
    • 目前或過去曾有任何重度憂鬱症的精神病病徵;
    • 目前或過去曾有精神分裂症或情感思覺失調症;
    • 目前或過去曾有任何其他精神疾病;
    • 目前或過去曾有快速循環躁鬱症;
    • 目前有精神錯亂、失智、失憶或其他認知障礙等次要診斷;
    • 目前有自殺意圖;或
    • 接受其他試驗用裝置或試驗用藥物治療。
  •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會審核相關研究資料,裁定病患是否符合《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60.18 節的標準。
  • 全國不承保適應症
    • 如在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依實證發展承保 (CED) 研究之外提供,則不承保用於治療難治型憂鬱症 (TRD) 的迷走神經刺激術 (VNS) 費用。
    • 治療憂鬱症的其他迷走神經刺激術 (VNS) 適應症皆不在全國承保範圍內。
  • 如為治療治療難治型憂鬱症 (TRD) 而植入迷走神經刺激術 (VNS) 器材,在電池壽命終止或發生任何其他相關故障時,可更換迷走神經刺激術 (VNS)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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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嵌合抗原受體 (CAR) T 細胞治療

(生效日期:2019 年 8 月 7 日)
(實施日期:2021 年 9 月 20 日)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10.24 節,如果符合特定要求,即會承保嵌合抗原受體 (CAR) T 細胞治療。

 

什麼有承保?

自 2019 年 8 月 7 日起,如果符合特定要求,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會承保至少一次嵌合抗原受體 (CAR) T 細胞癌症自體治療,但需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風險評估暨降低風險策略》(REMS) 註冊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

 

何人可得承保?

如果符合所有下列要求,受益人將可獲得至少一次嵌合抗原受體 (CAR) T 細胞癌症自體治療:

  • 自體治療適用於 T 細胞至少有一個嵌合抗原受體 (CAR) 的癌症;而且
  • 治療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註冊的醫療機構進行;而且
  • 治療用於有可接受的醫療適應症,即依據產品說明用於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的適應症,或其使用符合一份或多份獲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之概略。

不承保用途:

使用非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有至少一個嵌合抗原受體 (CAR) 的自體 T 細胞,或不符合承保要求,皆不承保。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嵌合抗原受體 (CAR) T 細胞治療承保。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15.大腸直腸癌 (CRC) 篩檢 – 血液生物標記檢測

(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19 日) 
(實施日期:2021 年 10 月 4 日) 

 

什麼有承保?

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起,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裁定,如果符合特定要求,血液生物標記檢測為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受保人每 3 年應接受的適當大腸直腸癌篩檢。 

何人可得承保?

如有主治醫師同意並符合下列條件,即會承保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受保人每 3 年一次的血液大腸直腸癌篩檢費用:

  • 相關程序在獲《美國臨床實驗室改善修正法》(CLIA) 認證的實驗室進行
  • 病患: 
    • 年齡介於 50-85 歲;而且
    • 沒有症狀(沒有大腸直腸疾病之體徵或症狀,包括但不限於下消化道疼痛、糞便帶血、糞便潛血檢測呈陽性或糞便免疫化學檢測呈陽性);而且
    • 有得大腸直腸癌的平均風險(沒有腺瘤性瘜肉、大腸直腸癌或發炎性腸道疾個人病史,包括克隆氏症與潰瘍性結腸炎;沒有大腸直腸癌或腺瘤性息肉家族病史、家族性腺瘤性息肉或遺傳性非息肉性大腸直腸癌)
  • 篩檢檢查必須符合下列所有規定: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上市授權,且適應症包括大腸直腸癌篩檢;而且
    • 依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標示的關鍵研究,血液篩檢檢查證明效能良好,包括敏感度大於或等於 74%,且大腸直腸癌偵測率與公認標準(目前接受的結腸鏡檢查)相比大於或等於 90%。

什麼不承保?

  • 上述法規或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未明確規定的所有其他大腸直腸癌篩檢適應症,包括:
    • 所有篩檢均進行 DNA 檢測,有效期從 2008 年 4 月 28 日至 2014 年 10 月 8 日。自 2014 年 10 月 9 日起,上述規定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糞便 DNA 檢測仍不在全國承保範圍內。
    • 電腦斷層掃描結腸成像 (CTC) 篩檢,自 2009 年 5 月 12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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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心室輔助裝置 (VAD)

(生效日期:2020 年 12 月 1 日)
(實施日期:2021 年 7 月 27 日)

什麼有承保?
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20.9.1 節,如果符合特定要求,即會承保在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組織驗證機構使用心室輔助裝置 (VAD) 費用。

何人可得承保?
受益人接受了植入心室輔助裝置 (VAD) 治療,符合下列要求,而且:

  • 該裝置在心臟切開術後(心臟切開手術後期間)使用,以助血液流動。
    • 該裝置必須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用於此目的;或
  • 心臟衰竭的受益人符合下列要求,且獲得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用於短期或長期機械式循環輔助之左心室輔助裝置 (LVAD):
    • 有紐約心臟協會 (NYHA) 第 IV 類心臟衰竭;而且
    • 左心室射出分率 (LVEF) ≤ 25%;而且
    • 須用強心劑 (inotrope),或心臟指數 (CI) < 2.2 L/min/m2,而不完全依賴強心劑,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 依據現行適用心臟衰竭處置指引,在過去 60 天內至少 45 天曾進行適當的醫療管理,但仍無法達到療效;或
      • 在過去 14 天內曾發生嚴重心臟衰竭,且須用主動脈內氣球幫浦 (IABP) 或用類似暫時性機械式循環輔助至少 7 天。
  • 受益人必須由符合《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最低要求之醫事人員團隊負責管理。
  • 相關機構須有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組織認證。

不承保用途:

手冊中未列之所有其他心室輔助裝置 (VAD) 適應症仍不在承保範圍內,B 類試驗用器材豁免臨床試驗(《聯邦法規彙編》第 42 編第 405 節)除外,或係《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310.1 節所定義之例行性臨床試驗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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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慢性不癒合傷口用血液衍生產品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13 日)
(實施日期:2022 年 2 月 14 日)

什麼有承保?

自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270.3 節,如果符合特定要求,即會承保自體(取自同一個人)高濃度血小板血漿 (PRP)。

何人可得承保?

受益人接受了為期 20 週的慢性不癒合糖尿病傷口治療,且治療裝置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認可,用於治療影響皮膚的滲出(出血、分泌、滲出等)傷口。

不承保用途:

下列用途不承保:

  • 使用自體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 (PDGF) 治療慢性不癒合皮膚性(影響皮膚)傷口,及
  • 貝卡普明 (Becaplermin),適用於慢性不癒合皮下傷口的非自體生長因子,及
  • 直接適用於縫合傷口,或裂開或撕裂的傷口時,對急性外科傷口進行自體高濃度血小板血漿 (PRP) 治療。

其他:

如果治療超過 20 週,或其他所有慢性不癒合傷口,承保範圍將由當地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管理承包商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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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二尖瓣閉鎖不全用經導管二尖瓣膜修補術 (TEER)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實施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什麼有承保?

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起,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20.33 節,如果符合特定要求,即會承保適用於二尖瓣閉鎖不全的經導管二尖瓣膜修補術 (TEER)。

何人可得承保?

接受經導管二尖瓣膜修補術 (TEER) 治療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受益人:

  1. 仍有症狀時,病患接受了有症狀的中度到重度二尖瓣閉鎖不全 (MR)(一種心臟瓣膜疾病)治療,無論最大耐受指引導向藥物治療 (GDMT) 與心臟再同步化治療(幫助糾正心律問題的治療)的穩定劑量如何,但需適當且符合以下條件:
    1. 治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的適應症,
    2. 手術使用已獲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上市前批准的二尖瓣經導管二尖瓣膜修補術 (TEER) 系統。
    3. 受益人在接受符合此承保範圍裁定所列要求的心臟團隊照護。  
    4. 病患必須接受修復適當性評估,且須有記錄,並交給符合此裁定要求的其他心臟團隊成員使用。對於功能性二尖瓣閉鎖不全 (MR) 病患,心臟內科醫師必須根據此承保範圍裁定記錄持續症狀。
    5. 手術須根據此承保範圍裁定由介入性心臟內科醫師或心臟外科醫師進行。
      1. 所有參與手術的醫師都須接受過裝置製造商的專項裝置訓練。
    6. 手術必須在基礎設施與經驗均符合此承保範圍裁定要求的醫院中進行。
    7. 心臟團隊必須參與符合此裁定要求的全國性註冊與追蹤結果。
  2. 若其他用途未明文列示為獲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之適應症,但在臨床研究中進行並符合此承保範圍裁定所列要求,即會承保二尖瓣經導管二尖瓣膜修補術 (TEER)。  

不承保用途:

下列用途不承保:

  • 對同時患有多種無法從手術中獲益之疾病的病患的治療。
  • 對於未經治療的嚴重主動脈瓣狹窄病患的治療。

其他:

此裁定將於生效日期後 10 年到期(若在此期間未覆議)。到期後,承保範圍將由當地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管理承包商 (MAC) 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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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使用正子電腦斷層造影 NaF-18 (NaF-18 PET) 判定癌症的骨轉移 – 僅限手冊更新

(生效日期:2017 年 12 月 15 日)
(實施日期:2022 年 1 月 17 日) 

 

服務日期自 2017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後生效,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已更新《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220.6.19 節,闡明正子電腦斷層造影 NaF-18 (NaF-18 PET) 沒有全國承保。

 

不承保用途:

2017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後,規定用於判定癌症骨轉移之正子電腦斷層造影 NaF-18 (NaF-18 PET) 服務沒有全國承保。

 

其他:

以其他 PET 放射性藥物追蹤劑用於根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之癌症適應症時,由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管理承包商 (MAC) 酌情決定是否承保。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使用正子電腦斷層造影 NaF-18 (NaF-18 PET) 判定癌症骨轉移。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此網頁資訊為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最新資訊
H5355_CMC_22_2746205 已接受

20.家用氧氣

(生效日期:2021 年 9 月 27 日)
(實施日期:2023 年 1 月 3 日)

什麼有承保?
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起,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240.2 節,病患出現低氧血症時,如將家用氧氣治療和氧氣設備短期或長期用於急性和慢性病況,即會承保。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240.2 節,將全國承保範圍裁定第 240.2 節 D 部分的病患初始承保期從 120 天改為 90 天,以與 90 天的法定期限一致。

 

何人可得承保?

受益人有低氧血症(血液中的氧氣含量低),且符合以下所有(A、B 和 C)條件:

A. 低氧血症是依據病患主治醫師指示和評估的臨床檢查結果,符合以下兩項之一:

    a.測量動脈血氧分壓 (Po2) 的臨床檢查。
        i.可通過耳朵或脈搏血氧儀獲得 PO2 測量值。
        iiPO2 可由主治醫師或合格的實驗室服務提供者或供應商測量。
    b.提供動脈血氣測量的臨床檢查。
        i.如果 PO2 和動脈血氣分析結果相互矛盾,應優先使用動脈血氣分析結果確定醫療需求。

B. 臨床檢查必須按需進行:
    a.如果推定在家中進行氧氣治療會改善病患的病況,則表明了需要的時間。
        i.住院病患需要的時間是出院後 2 天內。
        ii如果病患住院期間未開最初氧氣處方,主治醫師確定有可用家用氧氣治療緩解低氧血症的體徵和症狀時,即是需要的時間。

C. 受益人的診斷符合下列定義的群體之一:
    a.第一組:
        i.做靜息呼吸室內空氣測試,動脈 PO2 等於或低於 55 mm Hg,或動脈血氧飽和度等於或低於 88%,或;
        ii當病患動脈 PO2 等於或低於 55 mm Hg,或病患於睡眠期間測試顯示 PO2 等於或低於 56 mm Hg 時,動脈血氧飽和度等於或低於 88%,或;
        iii清醒時動脈血氧飽和度至少為 89%;或睡眠時氧氣水準下降超過正常水準,呈現動脈 PO2 下降超過 10 mmHg,或動脈血氧飽和度下降超過 5%。

            a.病患還須有低氧血症體徵和症狀,例如,夜間煩躁不安、失眠或認知過程障礙。

                1.在這些活動中,睡眠期間氧氣是唯一會承保的單位類別。
                2.攜帶式氧氣不承保。
        iv.在病患的功能表現或正式運動中測試,動脈 PO2 不到 55 mm Hg,或動脈血氧飽和度不到 88% ,
                1.病患靜息和白天動脈 PO2 等於或高於 56 mm Hg,或動脈血氧飽和度等於或高於 89%。
                2.在這些事件中,如果使用氧氣得以改善病患在運動期間呼吸室內空氣時出現的低氧血症,則可在運動期間提供補充氧氣。
    b.第二組:
        i.病患的動脈血氧飽和度在 56-59 mm Hg 之間或動脈血氧飽和度為 89%,且有以下任何一種病況:
            1.下垂性水腫(由於液體過多所引起與重力相關的腫脹)提示鬱血性心衰竭;或,
            2.通過測量肺動脈壓、門控血池掃描、心臟超音波或心電圖上的「P」型肺病(標準導程 II、III 或 AVFL 中的 P 波大於 3 mm)確定肺動脈高壓或肺性心臟病(肺動脈高血壓);或,
            3.紅血球過多症(紅血球增多),血球容積比大於 56%。
    c.醫療保險管理承包商 (MAC) 將檢視上述動脈 PO2 水準,並考量各種可能由病患年齡、病患皮膚色素沉著、海拔高度和病患攜氧能力下降等因素造成的氧氣測量值。

不承保用途:
不承保以下病況的家用氧氣療法和氧氣設備:

  • 沒有低氧血症的心絞痛(胸痛);或,
  • 沒有肺性心臟病或低氧血症證據的呼吸困難;或,
  • 嚴重周邊血管疾病所導致一個或多個肢體出現臨床上明顯的飽和度下降;或,
  • 絕症,除非影響了病患的呼吸能力。

其他:
醫療保險管理承包商 (MAC)可以為不符合上述標準的病患確定家用氧氣治療的必要承保範圍。對病患經歷不屬上述情況的初始承保,可以限制為少於 90 天的處方,或少於醫師處方上標明的天數。如果認為有醫療必要性,醫療保險管理承包商 (MAC)可以延長氧氣治療時間。

如果受益人能在家中行動並受益於只用該裝置或與固定氧氣系統結合使用,醫療保險管理承包商 (MAC) 還可批准使用攜帶式氧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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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80.1 – 醫療營養治療 (MNT)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實施日期:2022 年 7 月 5 日)

 

什麼有承保?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全國承保範圍裁定手冊》第 180.1 節,以承保確診腎臟病或糖尿病(如(《聯邦法規彙編》第 42 編第 410.130 節定義)的病患在一年醫療營養治療 (MNT) 期間的 3 個小時給藥時間。確診腎臟病或糖尿病病患未來幾年的承保為 2 個小時。

 

如果醫師裁定治療有醫療必要性,而且,只要醫療營養治療 (MNT) 和糖尿病門診病患自管訓練 (DSMT) 不在同一日期提供,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即會承保最初和其後幾年內的 醫療營養治療和糖尿病門診病患自管訓練 (DSMT)。

 

營養專科醫師和營養師會決定每天施用多少單位,並須符合本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及《聯邦法規彙編》第 42 編第 410.130 節至第 410.134 節要求。如果醫師裁定病患的病況、診斷或治療方案有變,需要調整醫療營養治療 (MNT) 處方或增加照護時間,則更多治療時間將視為有醫療必要性。

 

何人可得承保?

確診《聯邦法規彙編》第 42 編第 410.130 節所定義腎臟病或糖尿病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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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重新考量 – 使用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 (LDCT) 篩檢肺癌

(生效日期:2022 年 2 月 10 日)
(實施日期:2022 年 10 月 3 日) 

什麼有承保?

對於服務日期為 2022 年 2 月 10 日或之後的索償,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會承保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B 部分肺癌篩檢諮詢和共享決定看診。如果符合特定資格標準,將可以使用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 (LDCT) 做年度肺癌篩檢。 

在做第一次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 (LDCT) 肺癌篩檢之前,受益人必須接受符合特定標準的諮詢和共享決定看診。

何人可得承保?

會員必須符合以下所有資格標準: 

  • 年齡為 50-77 歲;
  • 沒有症狀(沒有肺癌體徵象或症狀);
  • 有至少 20 包-年吸菸史(1 包-年 = 每天一包、持續吸菸 1 年,1 包 = 20 支菸);
  • 目前仍為吸菸者或是在近 15 年內戒菸者。
  • 有用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 (LDCT) 做肺癌篩檢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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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阿茲海默症 (AD) 治療用澱粉樣蛋白的單克隆抗體

(生效日期:2022 年 4 月 7 日)
(實施日期:2022 年 12 月 12 日) 

什麼有承保?
自 2022 年 4 月7 日起,如果符合下列承保標準,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手冊》第 200.3 節,即會承保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的阿茲海默症 (AD) 治療用澱粉樣蛋白的單克隆抗體。 

何人可得承保?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A 或 B),或可承保受益人的阿茲海默症 (AD) 治療: 

  1. 治療需基於替代終點變化(如澱粉樣蛋白減少)的療效,視為很有可能預測臨床獲益,並在試驗用新藥應用下的隨機對照試驗中進行。
  2. 治療依據是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前瞻性比較研究中臨床獲益直接測量的療效。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前瞻性比較研究的研究數據可在登記處收集。
    1. 對於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試驗,試驗計劃書(包括分析計劃)必須符合本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所列要求。
    2.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所批准阿茲海默症 (AD) 治療用澱粉樣蛋白的單克隆抗體試驗已獲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且依據直接衡量臨床獲益的療效證據,必須回答本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第 B.4 節中包含的所有問題。
    3.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試驗還須遵守健康照護研究及品質局 (AHRQ) 在本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第 5 節中確定的科學誠信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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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保用途:
阿茲海默症 (AD) 治療用澱粉樣蛋白的單克隆抗體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的隨機對照試驗、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批准的試驗或國家衛生研究院 (NIH) 資助的試驗之外提供。

其他: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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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大腸直腸癌篩檢檢查

(生效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實施日期:2023 年 11 月 13 日)

 

什麼有承保?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手冊》第 210.3 節,可承保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B 部分下的大腸直腸癌 (CRC) 篩檢檢查。

 

何人可得承保?

如果符合本全國承保範圍裁定中所有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標準,年滿 45 歲的受益人可做以下篩檢檢查:

  • 每 12 個月一次糞便潛血檢查 (gFOBT)
  • Cologuard™ – 每 3 年一次多目標糞便 DNA (sDNA) 檢查
  • 每 3 年一次血液生物標誌物檢查

不承保用途:
《社會保障法》、法規或上述內容中未另行規定的所有其他大腸直腸癌篩檢適應症不在全國承保範圍內。不承保具體包括以下各項:

  1. 所有篩檢均進行 DNA 檢測,有效期從 2008 年 4 月 28 日至 2014 年 10 月 8 日。自 2014 年 10 月 9 日起,上述規定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糞便 DNA 檢測仍不在全國承保範圍內。
  2. 電腦斷層掃描結腸成像 (CTC) 篩檢,自 2009 年 5 月 12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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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工耳蝸植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實施日期:2023 年 3 月 24 日)

什麼有承保?
自 2022 年 9 月26 日起,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更新了《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手冊》第 50.3 節,擴大了用於治療雙側語言前或語言後、感音神經性、中度至重度聽力損失的人工耳蝸承保範圍,但是,個人需表現出從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B 部分所規定放大中獲益有限。

何人可得承保?
受益人從放大中獲益有限。從放大中獲益有限是指,在開集句子識別記錄測試的最佳輔助聽力條件下,測試分數正確率小於或等於 60%。還須滿足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中所述以下標準:

  • 確診雙側中度至重度感音神經性聽力障礙,獲益有限
  • 有利用聽覺線索的認知能力和接受長期復建計劃的意願
  • 中耳不會感染,結構上適合植入的可及人工耳蝸管腔、以及中樞神經系統的聽覺神經和聲學部位沒有損傷
  • 沒有表明確定為有害或不建議的手術風險
  • 裝置必須按照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的標示使用

不承保用途:
如果不符合人工耳蝸植入所有標準,受益人則視為不符合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承保資格,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批准的臨床試驗(如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所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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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網頁資訊為截至 2023 年 3 月 2 日的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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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組織相容性檢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實施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什麼有承保?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已發布《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手冊》第 190.1 節,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規定了組織相容性檢查(不同組織之間的相容性)的承保範圍。這項檢查與人類白血球抗原 (HLA) 這種人體細胞標記相符或將之分類。

何人可得承保?

如果受益人符合以下標準之一,則檢查視為安全有效:

  • 為腎臟移植做準備。
  • 為骨髓移植做準備。
  • 準備血小板輸注(特別是涉及多次輸注的情況)。
  • 會員疑似患有僵直性脊椎炎,一種會導致脊椎關節和韌帶發炎的關節炎。

如果受益人滿足前述三項之一,組織相容性檢查則視為合理必要而承保。如果其他診斷方法不合適或得出不確定結果,則僵直性脊椎炎檢查也承保。

不承保用途:

不符合上述承保要求的適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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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電動輪椅上的電動座椅升降設備

(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16 日)

(實施日期:2023 年 9 月 4 日)

什麼有承保?

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 已發布《全國承保範圍裁定 (NCD) 手冊》第 280.16 節,自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生效,規定了某些電動輪椅上電動座椅升降設備的承保範圍。

何人可得承保?

對於 2023 年 5 月 16 日或之後提供的服務有效,受益人已接受專業評估,確認有能力在家中安全操作座椅升降設備。評估須由執照/認證醫事人員進行,例如,物理治療師 (PT)、職能治療師 (OT) 或其他在復健輪椅評估方面接受過專門訓練並有經驗的從業人員。還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 受益人能在家中進行從/去電動輪椅的承重轉移,在不平坐姿轉移期間使用上肢和/或在站坐轉移期間使用下肢。完成轉移時,可用或不用照顧者協助和/或輔助設備,例如,滑板、手杖、拐杖、助行器等。
  • 受益人在家中需要與電動輪椅進行非負重轉移,例如,轉移家屬。 
    註:完成轉移時,可用或不用地板或安裝的電梯。
  • 受益者能從電動輪椅上完成一項或多項行動日常生活活動 (MRADL),例如,在家中慣常地點如廁、餵食、穿衣、梳洗和洗澡,可用或不用照顧者協助和/或輔助設備。

不承保用途:

滿足上述承保要求的請求。

點擊此處詳細了解電動輪椅上的電動座椅升降設備。點擊此連結將離開因恩健保 (IEHP) 雙選 (DualChoice)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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